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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16时4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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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邮编:351111;电话:3558010;传真:355801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区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成立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税务领域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6个方面的事项实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2022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历年来也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领导重视,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结构性减税、普惠性减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税等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时间传达给纳税人缴费人,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及时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方位展示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在莆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动态的更新和维护,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内容发布审核,确保所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数据准确无误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及宣传渠道较单一,公共资源应用推广成效受限, 没有较好地发挥社会效应;二是对纳税人缴费人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侧”的调研不够深入,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结合我局税务工作实际,加大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将申请量大、涉及面广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二是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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