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16时0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根据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莆田税务频道(网址为http://fujian.chinatax.gov.cn/ptsswj/)“区县局信息公开”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予以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湄洲岛税务局综合股(地址:秀屿区湄洲镇东环岛北街68号,邮编:351149,联系电话:6705818,电子邮箱:mzsw123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按照市局和地方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保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常态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福建省税务局和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工作,为保证公开信息质量,每条对外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开,不仅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查询及公开申请,构建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局积极履行依申请公开法定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通过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信息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以及在信息公开指南公布我局信息申请联系方式等,多渠道多形式受理纳税人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内容受理、审核、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2021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有序实施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求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严格落实定期审查制度,对外信息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开,保证公开信息质量。

  (四)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平台建设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平台维护工作,加强对区政府网站税务局栏目的内容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平台政务公开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加强信息公开,筑牢平台建设。依托莆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通过区局辅助办公系统的公开公告栏目,结合政府采购、“三公经费”、评先评优和人员选拔任用等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工作的透明。通过办税服务厅开展面对面的信息公开,在办税服务厅的公开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同时设立咨询台,不断完善领导带班制度,随时解答纳税人和缴费人咨询,提供面对面的公开服务。通过微信群传播快的优势,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服务举措、工作动态等税收信息。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六)保障公开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有力促进税收工作的整体发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运用不够充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尚不够,政策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三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区局将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局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本局信息公开栏目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组织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帮助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内、外网站信息,让纳税人方便快捷的了解相关信息,让纳税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