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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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电话0594-12366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定期更新维护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栏目内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格式,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保护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莆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公示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按要求做好平台信息的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畅通常态化监督渠道,在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实体意见箱,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群众反映渠道畅通、诉求有人接、问题有人管,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改进优化相关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充分,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互动交流机制不够完善,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互动交流的主动性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围绕税收征管改革、便民办税举措、税费优惠政策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公开时效管理机制,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二是完善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和分析机制,定期开展需求调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热点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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