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税收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上级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针对2020年开展的一系列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托税务局显示屏、公告栏、税收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同时通过“福建税务”公众号、微信群、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全面宣传税收政策、解读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聚焦政策落实,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2020年我局未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推进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将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予以公示。2020年及时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信息20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分别为水土保持补偿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主动公开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涵盖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行政执法事项。其中:(1)利用办税服务厅LED展示屏、莆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了纳税信用级别被评为A级的18户纳税企业名单,及时受理了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复议请求。(2)借助金税三期并库系统发布欠税公告,2020年我局共发布115条欠税公告,其中:省级公告32条,市级公告13条,县级公告70条,共涉及322户次。发布工商简易注销公告,共计41条。(3)借助办税服务厅宣传展板及金税三期并库系统发布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64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1条,非正常户认定公告14户等信息。
4.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做好莆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咨询投诉服务。针对12345咨询投诉件统一收集、分别受理,根据内容分派不同股室进行办理回复,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疑问。2020年在各个单位的共同配合下,顺利办结12345转办件11件,其中咨询10件,投诉1件,准时办结率均100%。
5.推进内部执行及管理情况公开。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包括收入支出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表等。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联合财务部门、信息部门、纪检部门成立重大项目审批小组。对单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项目等进行把关审核,同时第一时间将招投标信息、施工竣工验收信息、采购资产、购置金额去向等信息通过局内网平台进行公示。2020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事项6项,采购总金额101852元,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均经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审批并予以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改进工作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力争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引导纳税人正确行使申请权。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加强网上办税工作力度,根据申报清单逐户辅导网上申报,主动引导纳税人完善掌握掌上、网上预约服务,助其享受“全程网上办”清单式服务。推广手机办税,纳税人手机下载APP税务平后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任何税务事项,实现手机缴税、零申报、办税地图、公众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查询等功能。
(四)平台建设
我局未设立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所有公开事项均依托省局及市局的外网平台、公众号和客户端,保障政务公开服务不掉线。2020年,我局大力宣传网上办税,推广运用电子税务局互联网办税平台,目前195项税费申报缴纳及涉税事项实现自助办理,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以省局发布的“非接触式办税指引”“全程网上办”清单为抓手,提供办税指南、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使“非接触”“不见面”办税成为常态,打造电子税务局、短信、微信、QQ群“四位一体”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网络平台,实时发布最新政策资讯、案例解读及办税流程,及时推送涉税提醒、操作手册,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服务。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1.成立组织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开工作
由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指导和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2.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3. 加大维护更新力度,提升渠道推广利用
积极做好福建省税务局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中有关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部门相关内容。加强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等渠道建设,为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2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3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 |
0 |
64 |
行政强制 |
4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0185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较为单一,界面也较为简单;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新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区局干部数量少,基本都身兼业务及政工工作,且日常工作繁琐多样,政务公开时效性没有保障。在今后工作中,区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并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界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