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党委班子带头学习,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中层干部培训、青年理论小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2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研讨12次,开展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理论学习活动291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将依法行政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到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税收减免、延期申报、缓缴税款管理,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积极落实退役军人、重点群体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积极协调研究、解决、上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抓实“三项制度”落实。一是认真做好秀屿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结合各部门职责,将公示事项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事前审查,事一审”等原则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对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认真听取、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会议进行集体审议。2024年,已按规定公示行政许可17件,公示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24件,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4件,建立约谈室1个。
2.抓实2024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新入职人员上好第一课,强调执法资格考试的重要性,传导压力,督促新入职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迅速进入备考状态。成立税务执法考试督学督考领导小组,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题海”式训练,切实提升入职干部能力素质。2024年执法考试通过率100%。
3.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落实总局、市局“进一步推行部分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的要求,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平与公正,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合法、合理。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4年,根据“首违不罚”清单不予处罚83户,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权利,落实说理式执法。
(四)强化法制协调联动作用
持续强化税院共治,运用税务+法院协作方式,优化协作机制,司法拍卖交易税费改由法院直接从拍卖款中直接划缴到税务机关的国库暂收款账户,有效解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拍款的纳税申报义务影响执行进度的问题,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五)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结合税收宣传月和平安入户走访等工作,区局积极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工作,开展税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进校园活动;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多举措、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活动,突出重点领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及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给纳税人分行业、分业务、分性质贴“标签”、建“画像”,再结合网格员日常掌握的企业经营情况,全面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借助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等平台,第一时间推送“个性化”税费优惠政策。
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执法数智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新情况,比如一些新兴行业如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法规不够完善,给执法实践带来困扰。
2.基层化解涉税涉费矛盾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处理难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3.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的需求,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及时根据社会发展更新完善相关法律条文,确保对新兴领域有法可依。
2.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使其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
3.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了解民众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法治宣传方案,提高宣传效果。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入加大法治理论学习工作
对内借助“税收执法培训班”开展学习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培养税务干部党性,做到部门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对外采取多渠道辅导培训,尽力做到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鼓励纳税人互相交流,以老学员带动新学员的方式引导纳税人交换系统使用心得与方式,实现良性循环的培训机制。
(二)持续规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以事实为根据,法律法规依据为处罚准绳,进一步规范税收处罚程序、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利,行政处罚实行集体讨论,及时结案。同时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严肃税收执法与合理裁量、行政处罚与思想教育、依法治税的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三)持续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精细化、常态化。
(四)持续强化协作共治
积极落实并推进完善税务法院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实时解决不动产执行处置、破产企业涉税处置等工作中的难点与堵点,确保法拍卖交易相关税费及时足额入额,税收债权足额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