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根据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秀屿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秀屿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大道99号,邮编:351146,联系电话:5878010,电子邮箱:ptxylt@163.com)。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共对外公开行政许可585户次、行政处罚1736户次,其余如纳税信用评价等级、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欠税公告等对外公开事项均按时及时对外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工作重点,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高部门配合协作能力,确保《条例》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

以莆田税务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利用政务公开的平台,让纳税人和广大群众了解最新的税务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特别是公开所有双定个体户的税额、停业、歇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让纳税人了解,提高纳税人的知情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流程,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报送公布。丰富社会大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热线,完善监督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运用不够充分;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条例》要求还有差距,政策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三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局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本局信息公开栏目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以牵头机关为主,保证内容一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抽查、监测、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内、外网站信息,让纳税人方便快捷的了解相关信息,让纳税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