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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16时1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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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对莆田市范围内的纳税人,2021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021年10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