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莆税一稽检通〔2024〕18号
福建省鼎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68308795X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枫、尤丽娇、朱伊琳、吴逸萍等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4月29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