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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福建优豪实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11时2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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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豪实业有限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通〔2024〕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通〔2024〕4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莆税一稽通〔2024〕49 号

福建优豪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5MA35AYTGXT):

  事由:税务稽查案件检查人员变更。

  依据: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案件检查需求,你(单位)税务稽查案件稽查人员由曾智斌、方敏敏、方少伟、林曦变更为曾智斌、方敏敏、方少伟、林曦、尤丽娇。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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