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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莆田市海锦尚建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08时3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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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海锦尚建材有限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税通〔2024〕302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莆税一稽税通〔2024〕3027号

莆田市海锦尚建材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2XN6DU0E):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莆田市海锦尚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2MA2XN6DU0E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卜宅153号

  法定代表人:柳玉珍 女性 350301********2164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6份,金额52.43万元,税额6.82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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