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通〔2024〕400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通〔2024〕400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9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莆税一稽通〔2024〕4004号
福建省鑫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3503006719350181):
鉴于你公司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莆税一稽处〔2020〕19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合计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叁仟伍佰陆拾伍元柒角陆分)进行价值评估(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查封、保管、拍卖、变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请你公司协助执行并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如下涉税资料:
1.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花名册等资料。
2.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备案信息。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息
4.2022至2024年8月份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生产经营情况。
5.2022至2024年8月份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固定资产明细及公司的债权。
6.2022至2024年8月份福州金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1233号
联系人:胡丽凡
联系电话:13959526855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