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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莆田市荔城区亿城鞋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15时2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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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亿城鞋业有限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通〔2024〕3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莆税一稽通〔2024〕316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莆税一稽通〔2024〕316号

莆田市荔城区亿城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4561693513J):

  事由:告知纳税人税务稽查案件变更事项。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52号)十五

  通知内容: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告知你(单位),我局经依法审批将你(单位)税务稽查案件稽查所属期间由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变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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