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教育、干部培训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各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举措,不断加快法治型税务建设,实现依法治税。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贯彻省局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既确保减税降费“应享尽享”,又坚持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强化统筹部署、运行调度以及税收分析、风险管理和征管措施应对,推动组织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大力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外公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包括行政征收类6项,行政强制类4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确认类2项,其他类3项。权责清单的编制,在全面梳理、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厘清了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职权依据,明确权责边界,规范执法行为。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助力全市商务诚信建设,2020年全市纳税信用评价户数55403户。推进“互联网+税务”,促进信用信息系统升级。公布“黑名单”案件77件,并推送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深化“银税互动”合作,率先试点开发网上“税企银联动平台”,实现贷款的网上申请、审批、授信、放贷“一站式”管理。今年以来累计发放信用贷款总额16.60亿元,惠及企业656户。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税收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告形式公布,不得作为税收执法依据。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纳税人、缴费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20年莆田市税务系统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全市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完成与现行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
3.强化备案审查。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各项税费征管政策和重大决策,由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系统内3名公职律师为内部法律顾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2020年度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全市系统本年度参考10人,考试通过率100%,平均分84.9分。配强税务稽查人员,通过开展跨区稽查局遴选、人员交流等方式,选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稽查系列。
2.深化依法治税实践。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随机抽查、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2020年,全市稽查共立案检查企业425户,结案316户,共查补税款1.26亿元,入库0.91亿元。持续强化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沟通联动,持续推进虚开增值税发票专案、“黄金票”案件等的侦破查处工作。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以音像记录的方式实现对执法行为全过程、零遗漏记录。启用税务约谈室,严格按照税务约谈等相关规范开展约谈。全市已按规定配备税收执法记录仪记录仪118台,约谈室16个。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看得见”。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4.继续试推行税收执法“说理式文书”。选择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作为“说理式文书”的试点单位。收集对文书模板、运用推广的意见建议,不断调整修改说理式文书模板,对适用法律依据、证据列举进行更新,为说理式文书的推广提供实践基础,实现税收执法规范性与人性化兼具。目前已完成限期改正通知书3种、行政处罚类4种、税务事项通知书1种,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将税收执法督察、内部审计、专项审计、专项督察等多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查错纠弊,加强原因分析、整改问责等后续管理。2020年共制定14个督察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数32个,补缴税款52228.28元,加收滞纳金576.42元,退抵税款71265.51元,退还罚款200元。
2.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清单式”风险内控控制操作指引,将政务管理、人事管理、政府采购、征管基础、法制工作、财务管理、纳税服务、出口退税等八个方面税收工作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税收工作全覆盖。优化完善4个风险指标,共核查行政疑点4类37条问题。
3.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借助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通报与惩戒力度,形成了震慑力强、覆盖面广的责任追究网络。2020年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共批评教育37人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认真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福建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案卷评查办法》,重视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严把案件审理质量,以审促查、以审促管,更好发挥其在规范税收执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87件,退回补正1件。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出庭制度。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及法院的沟通,及时征求复议委员会成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税务师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应诉中的作用。注重案件程序与实体合法、合规、合理性的审查,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化解涉税争议。2020年共受理6件复议申请,其中审结4件,未审结2件;诉讼案件5起,其中一审裁定1件,一审判决1件,二审判决3件。
3.合法合理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访办理机制,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排查矛盾纠纷、突出重点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及时解决和反馈群众诉求。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依法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提升公开机制及队伍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2020年以来,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和文件共1100多条。共受理处置各级保密文件150多份,起草保密文件11份。
2.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完善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重大税收违法信息等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3.推进公开载体建设。利用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场所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大众媒体等现代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开服务。创新打造精品纳税人学堂,利用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为直播平台,开办网上纳税人学堂培训,统筹课程安排,充分发挥学堂答疑解惑、需求征集、税企沟通的作用。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内部普法教育,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发放《民法典》法条读本、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开展学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全体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2.多种形式强化税收宣传辅导。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专项活动。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携手邮政速递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非接触式”进家入户宣传,通过“非接触式”宣传手段向纳税人邮寄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税收公益广告《知你不易 所以用心》荣获全税务收公益广告电视类一类作品,制作动漫《保密五项修炼》、《民法典》等通过省局、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以及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自助办税区电脑等平台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宣传。
3.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启动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开展动漫宣税法,从“税小智”的角度解析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在纳税服务工作中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故事,增强“智慧办税”的普及性。
4.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线上专场培训。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税收政策支持,推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准确了解相关办税制度和办税程序,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涉税服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强化人员管理。完善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将更多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干部为23人。
2.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公职律师,健全学习机制,强化公职律师法律素质。积极组织我局的公职律师专题培训,强化法律顾问对公职律师的实战指导,不断锻炼提升公职律师的实战能力,使之成为税务系统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干部为12人。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制发莆田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系统2020年税收法制工作要点》,确保依法治税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法治素养还有待提高;二是依法治税的思路与税收法治观念有待拓展;三是依法治税的工作机制及方式还有待创新。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税收政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促进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有机衔接。
(三)依法依规化解涉税争议
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税务争议,鼓励运用调解和解程序,靠前解决行政争议,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认真应对行政诉讼,提高应诉工作水平。
(四)多管齐下推进法治宣传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主阵地建设,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掘利用现有公职律师资源,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锻炼,创新公职律师工作方式方法,规范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发挥法律顾问“导师”作用,强化指导,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