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切实加强法治税务基础建设,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教育、干部培训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提出的“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各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举措,不断加快法治型税务建设,实现依法治税。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贯彻省局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既确保减税降费“应享尽享”,又坚持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正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叠加反复等因素影响,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税收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告形式公布,不得作为税收执法依据。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纳税人、缴费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2.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跟踪和指导系统各单位做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落实工作,深入了解税务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裁量权的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各项税费征管政策和重大决策,由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系统内3名公职律师为内部法律顾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做好2022年度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
2.深化依法治税实践。学习辽宁抚顺稽查经验,提升司法协作水平的做法,得到省局杨勇书记、局长的表扬性批示。在全市推行“提醒式”约谈,创新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宣传辅导政策,同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和公示发布;全面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以音像记录的方式实现对执法行为全过程、零遗漏记录,启用税务约谈室,严格按照税务约谈等相关规范开展约谈;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平与公正。及时了解、指导各县区局规范执法行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2年,我局将疫情防控工作贯穿于全年税收工作之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启动防疫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严格管控,支持社区抗疫,组建8支“抗疫党员先锋队”,参与社区抗疫2500人次,体现税务担当作为。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和“双向预约办税”,出台15条服务措施,助力疫情防控,服务经济发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把审理质量,以审促查、以审促管。根据上级局部署,落实案件审理建议制度,逐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并做好重大税务案件的案卷管理工作。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出庭制度。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及法院的沟通,及时征求复议委员会成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税务师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作用。注重案件程序与实体合法、合规、合理性的审查,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化解涉税争议。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试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的监督,开展现金税费征缴风险排查和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短信提醒等重要功能。规范政务公开电话管理,开展政务公开电话检查。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推行智慧办税新模式。从传统“小窗口”迈向智慧“大服务”,升级、推广智慧税务云厅,并进一步延伸至社区、园区、海岛,打造“便民办税服务圈”;大力推行“有小荔·办税易”系列高频涉税业务指导视频,帮助企业更好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2.强化税收大数据应用新突破。共享“闽捷办+数字政府”新应用,以“金税四期”推广应用为契机,依托“区块链+税务”科技成果,融入莆田“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建设,融入地方经济研究分析体系,搭建与政府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传输、智能分析比对、优化税费服务、服务决策管理的税收共治智慧平台,推行智慧型机房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税收数据支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将法治建设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根据《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工作实施方案》,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组年度专题学习内容,根据当年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补充新的学习内容,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少数税务人员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 法制人员数量和专业技能力与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等,这些都有待下一步积极采取措施改进。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始终把税收法定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加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税收政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促进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有机衔接。
(三)依法依规化解涉税争议
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税务争议,鼓励运用调解和解程序,靠前解决行政争议,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认真应对行政诉讼,提高应诉工作水平。
(四)多管齐下推进法治宣传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主阵地建设,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掘利用现有公职律师资源,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锻炼,创新公职律师工作方式方法,规范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发挥法律顾问“导师”作用,强化指导,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