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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6时4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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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将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网站(http://fujian.chinatax.gov.cn/ptsswj/zfxxgkzl/zfxxgkndbg/ )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106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1756;传真:0594-2691751;电子邮箱:ptgs269175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依法治税水平。

  (一)主动公开

    强化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税费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以政务公开促政策落实、以政策解读强宣传服务、以权威发布稳市场预期,加大便捷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宣传,确保提示提醒到位、政策宣讲到位、跟进服务到位,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全年在税务网站上公开信息411条,涉及通知公告、税收政策、政府采购、联系方式等;在“莆田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全年合计发布文章816篇,总阅读量约12万次。通过中国税务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东南网等各类地方媒体发布宣传报道,被采用素材共117条,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

  优化申请办理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加强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强化问题研究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法定期限依法依规予以答复,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采集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由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构建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执行机制,保证数据报送、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维护,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税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税务网站、办税厅显示屏等平台,通过原创宣传海报、漫画、短视频等形式推送最新政策解读。二是加强与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湄洲日报、东南网等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集中发力,整体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项目管家”服务团队等重点工作,普及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定期对各平台信息发布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深,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队伍建设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存在短板,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对公开条例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思想认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让信息公开的意识深入日常,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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