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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15时3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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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税收业务工作和网站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形成了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

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上级局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符合安溪地方实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内容、工作流程、考评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县局绩效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与日常税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县局办公室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发布程序,建立政务公开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 
  (二)立足实际,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与税收宣传的结合。坚持工作原则,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事项,同时依托内、外网站建立公开信息查阅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载体的广度,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市局外网网站的职能作用。及时将安溪系统依法治税、优化服务、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新思想、新举措和税务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更为广泛、有效、深入地宣传。在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及答复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与办税公开的结合。始终把办税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让广大纳税人及时掌握县局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了解税收的工作脉络,把税收的施政方针和各项具体措施化作纳税人的自觉行动,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机构职责和服务标准实行“定位”公开;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征管流程实行“双向”公开;对涉税审批、违章处罚实行“定期”公开;对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流程实行“顺序”公开,从而做到明明白白公开办税信息,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的结合。对工作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问效”公开。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行使权力树立自律的镜子。坚持政务公开与纠风工作相结合,在拓展网上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办理力度的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4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627

  行政强制

   4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584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在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方面仍存在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长效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及业务处理水平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同县委宣传部、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上级局微信公众号、市局外网网站、办税服务厅LED等各类媒体,发挥网络对外公开的主阵地作用,及时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纳税人知晓。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度。提高系统全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是加强分析研判深度。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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