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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6时5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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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安溪县河滨南路839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62766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准确理解和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有关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监督权。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运行。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计50余篇。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泉州税务网站安溪局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发布欠税公告7556条、非正常户公告521条、定期定额户公示1708条、定期定额户公告1670条等各类信息。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登记确认、补正告知等工作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统一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属于部分公开类,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并已按规范进行书面回复。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从严把控不予公开类、不予处理类范围,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流转顺畅规范,同时对公开信息开展“回头看”,定期对门户网站开展自查,及时整改。

(四)在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现有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规范平台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有效发挥公示栏、短信和信箱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透明度。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法规部门从严把关答复文书的审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7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安溪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人员变动较大,政务公开专业培训力度需要加强。二是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政务公开联系电话进行纳税咨询及投诉举报的情况比较多,对外公开的五类电话(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检举)的不同用途宣传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针对人员变动的情况,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注重需求导向,加大政务公开电话用途的宣传力度。坚持从群众的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电话的职能定位。耐心接听纳税人缴费人电话,对非政务公开的咨询,精准引导其拨打对应的已公开电话,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        

2024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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