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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德化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11时5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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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2019年度,我局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紧紧依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法治税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工作职责,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税务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的学习决策机制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要求,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县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落实,坚持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统筹落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确立年度全局依法治税的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基本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考核问责,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压实责任,层层落实。

  (二)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加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征管措施、基本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对本局行政管理、税收业务管理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党委会议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对重要税收征管措施和拟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同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学习机制。2019年度按月份安排开展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亲自讲授法治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二、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9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6.36亿元,同比增收0.78亿元,增长5.0%,完成市局下达年度计划的102.3%。社保及其他非税收入6.44亿元,同比增收3.32亿元,增长94.2%

  2019年累计实现县财政预算总收入15.87亿元,同比增收0.91亿元,完成县政府计划任务的102.4%

  2.2019年全县共办理出口退税1.86亿元,同比多退0.495亿元,增长36.4%,有效激发经济活力、服务于地方发展。

  3.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20191-11月全县累计减税降费2.4亿元,其中减税2.2亿元,降费0.16亿元。

  (二)加强法治税务基础建设

  1.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按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探讨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税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全年按季度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分别组织学习《福建省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德化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1.1版)》、《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版)》等法律法规文件。

  2.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深入构建“五个一”学习培训新体系,切实提高干部法制业务水平

  2019年度,我局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从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入手,内外并举,学用结合,深入构建“五个一”学习培训新体系,拓展教育培训、宣传辅导工作深度,有效提升税务系统内部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

  一是创新学习方法。以“学业务、懂政策、强素质”为主线,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每年一评”的“五个一”学习培训活动制度化、周期化的开展,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二是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培训新模式。通过完善题库、充实师资、“山海合作”等培训新模式,不断提升培训质量,促进干部拓宽视野、熟悉业务、尽快成才。三是完善学习制度,丰富“严管善待”带队新内涵。我局制定发布《关于构建“五个一”学习培训体系的通知》,明确“五个一”学习培训活动的职责分工,通过奖惩结合等措施促使“五个一”学习培训新体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极大提升干部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的积极性。

  416日,省局领导在我局呈报的《内外并举学用结合--德化县税务局深入构建“五个一”学习培训新体系》专报上作出批示:德化局立足实际,创新教育培训工作。

  3.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执行好税务总局新推出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条措施”。抓好《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组织实施,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着力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等,最大程度方便市场主体。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底公布取消20项和2019年第46号公告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要求。

  四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34号)文件,落实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等方面措施。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要求,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目前,我省税务部门共保留20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以及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4.规范行使税务行政裁量权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对纳税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配合税务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确保公正公平,税务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

  2019年度,共实施税务行政处罚1986户次,缴纳罚款共计80.77万元。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建立每月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股室参加的月巡查工作制度

  2019年初,我局开始推行日常工作巡查制度,采用“1+1+N”理念,每月轮流由局领导带队、纪检组牵头、抽调县局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巡查组,结合当月重点工作,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等方面的行使情况开展综合巡查。纪检组对检查底稿进行汇总,及时向县局党委汇报巡查情况,对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8月份起,我局进一步探索实施巡查结果运用,即:要求职能股室对巡查发现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将巡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股室处理建议向县局党委报告,县局党委听取汇报并集体研究巡查结果运用,将巡查结果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2019年度,我局共开展日常工作巡查11次、巡查工作内容71项,并实施绩效考核同步扣分,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2.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

  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执法决定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县局严格落实《泉州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与福建岱仙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通过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处理法律事务、事后参与法律救济,在促进税务机关决策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提高税收案件办理质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我局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加强系统内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可靠法律人才保障。

  3.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县局成立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有关内控机制管理事项。局内单位、税务分局各指定1名联络员,齐抓共管,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的内控机制建设管理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过各类系统筛查执法过错风险点,及时对过错和风险点进行识别,进而应对、核查、整改和追究,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和过错实时追究,从而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

  2019年度,我局考核期为20191月至201912月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调整前过错数26条,其中经调查核实后无过错24条,不予责任追究1条,责任追究1人次。人工录入执法过错4条,责任追究4人次。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20191月至12月共接收上级推送的疑点数据清册9批次77条,核查后无过错74条,有过错数3条,整改3条,形成核查报告9个。接收上级推送的风险筛查12批次,接收疑点59条,核查后无问题22条,疑点成立37条,整改37条。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系统20191月至12月共推送疑点数据清册2批次4条,核查后均无过错。

  4.开展2019年度督察审计工作

  根据《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税函〔2019123)、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泉税函〔201999号)要求,于201971日起对德化县税务局(包括机构合并前原德化县国家税务局和德化县地方税务局)201811日至2019731日税收执法情况及2018720日至20181231日内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督察审计。通过对督查审计项目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此次执法督察共计抽查312户纳税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涉及多征、少征税款的情况。本次督察审计共进行责任追究4人次。同时,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和整改台帐,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涉税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人的投诉请求。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涉税投诉。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纳税服务类投诉2件,12366投诉转办发票类投诉32件,自然人个人所得税信息冒用举报1件,已按时办结35件,按时办结率和回复满意率均为100%

  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场所等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的部门、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二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税函〔2018〕216号)要求,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明确登记人员、时间、流转、归档等事项,按要求设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台账》,依格式逐笔进行登记,并将投诉时间、投诉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受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有关内容录入《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处理表》。三是顺畅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机制。按照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流程管理,确保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通畅有序。四是扎实高效开展调查与处理。严肃履行调查职能,不“走过场”、“打掩护”,在投诉受理后及时组织人员介入调查,充分听取投诉人、被投诉人的意见,主动采取多种手段核实,确保调查过程及结果客观公正。严格办理时限,对不同类型投诉按规定限时办理。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1.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稳步推进。20197月份制定《德化县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20199月份开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911月份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20207月底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到位。

  2.积极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一是及时转发市局关于“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讨论。二是组织收看税务总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视频培训。三是牵头召开第三季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三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其配套文件。四是于9月份开展“三项制度”全员培训讲座。

  3.加大督促落实工作。为推进“三项制度”稳步实施,不定期对各单位“三项制度”开展落实情况再辅导、督促落实,严格规范执法。

  (六)多举措推进“互联网+监督”相关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促进工作开展。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县政府办、数字办做好“互联网+监督”数据录入工作的开展。二是协作到位,注重工作实效。摸清“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模式,明确数据录入操作流程,确保工作按时、高质效完成。三是落实到位,保障数据准确。“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涉及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清单的要求,数据由各单位依据职权提供。录入数据遵循慎审原则,经领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宣传,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2.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推动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一是多措并举,辅导准。充分调动各种资源,联合相关业务股室组织开展各类减税降费培训39场次,累计培训纳税人10000余人次,分发减税降费宣传材料22520份,推送短信、微信33000余条,将减税降费政策向辖区内所有纳税人进行宣传。二是多点发力,覆盖广。通过搭建纳税人学堂、网络、咨询“三个平台”,确保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全覆盖。拓宽减税降费宣传辅导新方式、新渠道,确保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积极应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渠道,从纳税人视角开展宣传,增强纳税人获得感,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与县工会联合举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税人员岗位技能竞赛,广泛提高社会各界办税人员的税法知识水平和办税技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德化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多层考查,业务精。组织开展办税服务厅一线工作人员减税降费业务知识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以考促学,通过考查办税服务厅一线工作人员对减税降费政策的掌握情况,并查找自身的业务薄弱面,更新人员知识,提升操作技能,练好“内功”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3.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201912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局干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宪法》修订1周年开展主题深入县瓷都广场、办税大厅、纳税人办公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咨询讲解、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宪法和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2019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随着纳税人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在逐年上升,如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已成为税务部门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同时,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目前我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也严重制约人员的岗位轮换和调整。建议上级局尽可能多招收法律专业毕业生并在人员分配时尽量向基层单位倾斜,同时加大相关岗位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采取一定措施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度,我局将按照省局、市局工作重点,结合“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年度依法治税工作,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推进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认真开展内控监督系统各项工作,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积极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干部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实现执法督查工作常态化,重点突出重大税收执法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性税收执法督察,进一步完善执法督察通报及查后跟踪落实制度,逐步实现执法督察重心由查错纠弊向防控风险转变。

  (二)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水平

  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实施集中学法制度,对税务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和“执法危机”警示教育,深化干部执法危机的意识。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税收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最终达到防范税收执法危机目的的基础。学习内容包括一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这是日常税收执法的依据和标准,只有透彻掌握了税法知识,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避免因执法不到位造成玩忽职守,或者因越权执法形成滥用职权;二是执法过错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这是税收执法人员应努力避免触到的“高压线”。税务人员只有熟知不规范执法的相关责任,才能更加自觉地规范执法,有效减少和防范税收执法危机的发生。

  (三)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局部署开展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规范税收执法。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二是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打造“规范税务”。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着力打造“法治税务”。

  (四)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切实提高法制工作效率

  (五)持续优化营商税收环境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和“放管服”相关改革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税务总局新推出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条措施”和省局推出28条措施,确保各项减税措施落实到位。

  (六)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建设创新性工作

  随着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逐年上升,我单位将紧紧依靠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团队,为辖区内重大税收执法决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日常争议解决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为税收工作提供法律“智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法治税收保驾护航。

  国家税务总局德化县税务局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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