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
泉丰税 税通 〔2023〕1004号
泉州市丰泽木语广告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054332756H):
事由:《税务事项通知书》(应抵退税金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通知内容:你(单位)于2019年10月22日申报属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产生多缴税款82.09元。我局于2023年10月09日起多次通过你(单位)在电子税务局预留联系方式联系,均无法联系。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事项。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