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企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风险应对和检查工作。
螺城税务分局。承担螺城镇、辋川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螺阳税务分局。承担螺阳镇、涂寨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黄塘税务分局。承担黄塘镇、紫山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崇武税务分局。承担崇武镇、山霞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东岭税务分局。承担东岭镇、东桥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净峰税务分局。承担净峰镇、小岞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