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08时5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2020年,惠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法治建设质量、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深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行政深度融合,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依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

(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规则。124日,县局党委书记,为全局中层干部讲授了一堂法治课。全年累计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系统学习新冠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

(三)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全局已有2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书,为依法决策增强了专业力量。聘请3位律师组成的顾问团队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及时就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听取专业人士意见,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四)建立兼职法制员制度。县局精选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业务骨干,分别由8名基层税务分局人员组成兼职法制员团队。明确兼职法制员工作职责,要求兼职法制员对基层分局做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税收强制、税收保全等执法案件履行法制审核职能,前移法制审核关口,为基层分局执法行为增加一道法制防线,有效地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二、以依法治税为依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持依法征收税费。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落实“四个坚决”要求,坚决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严格依法征收社保费,充分发挥税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六稳”“六保”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从税收看经济,提升税务站位,充分利用税收数据、行业数据、企业数据,深入研究县域经济、产业发展以及企业发展中的经济现象、经济问题,主动向地方党政建言献策,服务地方改革发展大局,为上级和地方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为确保减税降费工作“实打实”、“硬碰硬”落地,继续推行我局首创的减税降费网格化管理,建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保障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退的退到位。

(三)不断优化税收营商软环境。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成立县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全省首创推出“税e链”办税平台,创新性引入“互联网+物流”办税理念,实行“线上受理、内部流转、线上出件、智能投递”的业务流程,持续压缩纳税人年办税次数和办税时间,彻底打通线上线下融合“堵点”,打造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实现纳税人涉税事项“不见面,网上办”、涉税事项办理“一趟不用跑”。同时,简化实名办税要求,做好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税网上办理,落实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四)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执法,坚决防止不顾实际“一刀切”执法,运用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等方式。严格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存在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情况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三、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持续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一)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对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案件,严格依法审查,确保每一个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全国统一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之后,按照税务总局公示实施办法、公示事项清单、公示工作指引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将公示事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及时上传有关信息,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应公示的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大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组织学习运用省局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将执法环节记录事项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到具体业务岗位,实现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规范采集、及时上传和数字化归档管理。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研究解决深化依法治税工作难题,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总局相关配套文件,规范实施 “三项制度”。严把政策关,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及时上传公示税收执法信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工作能力,提升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水平。

(三)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以推动全面依法治税为目标,充分发挥内控平台作用,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注重对税收执法和内部管理运行的过程控制。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规范执法、促进管理、防范风险的作用,对国家新出台的税制改革措施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上级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加强税收法制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税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

2021119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