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夯实依法治税基础,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坚持把法治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必修课,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建立健全纵向贯通各层级、横向覆盖各相关部门的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有的放矢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事项,推出“八项措施”强征管促增收,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定的财力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4年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
2.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2024年未制定本级规范性文件。
3.加强税收政策反馈。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常态化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意见。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把涉及干部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推进依法民主决策。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研究审议,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和税收规范执法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认真学习《华东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全年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930户次, 做到税收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2.建立健全督察工作机制。以信息化手段筛查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疑点数据,建立健全税收疑点数据核实反馈工作机制,将日常管理、税收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消除在平时,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行政征收、执法服务等公示事项。加强执法过程规范化管理,通过音像、影像记录等方式,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4年全年累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8项。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对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舆情事件等进行有效监控和妥善处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2024年全局运转平稳有序,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畅通服务投诉渠道。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确保纳税人诉求渠道通畅。设置普法驿站、惠女调解室,用好“税+N”多元调解合力,将“枫桥经验”运用到税费争议化解当中,不断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
2.妥善化解涉税争议。推进“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分片区召开6场纳税人座谈会,聘请新一批16名税收工作特约监督员,促进意见直通,诉求快解。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动处理和工作协调机制,税务、人社、医保三部门“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站”实体化运作,有效调解社保费征缴争议。
3.完善复议应诉机制。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通过深入分析原因、加强隐患预判、主动沟通协调等措施,化解涉税争议,2024年妥善办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党课、专家授课、清廉宣讲、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党纪教育实践基地等各类党内活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2.推行常态化内部监督。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依法组织收入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税收执法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督察内审和外部审计等检查工作。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024年对3名执法人员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3.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通过《权责清单》公开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并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信息,坚持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公开。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稳步推进数电票、新电子税局、慧办平台、乐企平台推广工作,数电票已推广2.11万户,占比达99%,深入拓展乐企联用平台应用范围、探索数电票创新应用场景,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推行新办纳税人“星级”税费服务,为全县超3000户次新增纳税人提供“开业第一课”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落实“四个第一”机制,第一议题落实率100%。持续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小组”形式深化学习,持续推动党建项目化管理。我局特色党建项目连续四年在县直机关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得到地方党政部门领导肯定。
2.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指挥平台。
3.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税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二、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税务干部能力和数字化转型要求还有差距,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意识有待提高等。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和依法治税水平。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考法述法等各项工作。
(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履职,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税费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华东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抓好2025年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壮大法治人才队伍,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