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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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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八二三东街69号;邮编:362199;电话:0595-8737735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依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优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泉州税务频道中的惠安局信息公开栏目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总局办公厅《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范围、方式、要素及分类答复情况,统一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条,答复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强调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机关大楼和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常态化公开的基础上,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通过上级搭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我局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双轮驱动的公开形式,进一步方便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指定股室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明确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工作职能,要求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将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63

行政强制

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存在公开即时性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渠道不够丰富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做好落实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信息公开流程及时限方面的要求,加快信息传递,缩减信息形成与信息公开的时差,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组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及时反馈信息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不断提升规范性和准确性,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大税收工作信息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三是强化税企互动,充分涉税咨询、税费业务培训、走访调研等税企互动方式,征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税务信息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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