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青阳税务分局。承担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罗山税务分局。承担罗山街道、新塘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深沪税务分局。承担深沪镇、金井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陈埭税务分局。承担陈埭镇、西滨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池店税务分局。承担池店镇、西园街道等2个街道(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磁灶税务分局。承担磁灶镇、紫帽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安海税务分局。承担安海镇、灵源街道等2个街道(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东石税务分局。承担东石镇、永和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龙湖税务分局。承担龙湖镇、英林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担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内坑税务所。承担内坑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