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晋江百忍贸易有限公司等3份《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16时4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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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公告
晋江百忍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纳税人:
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06条规定,将下列文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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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的税、费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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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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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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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百忍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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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4,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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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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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经开强催〔202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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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塑(福建)塑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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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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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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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经开强催〔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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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佐尚纯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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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8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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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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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龙湖强催〔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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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二0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