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晋江市瑞驰鞋材工贸有限公司等4份《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时2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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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公告
晋江市瑞驰鞋材工贸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
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06条规定,将下列文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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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的税、费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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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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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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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瑞驰鞋材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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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7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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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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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陈埭强催〔202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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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斯玛特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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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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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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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陈埭强催〔202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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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聚茂鞋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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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5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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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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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陈埭强催〔20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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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姿彩(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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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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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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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经开强催〔202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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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公告文书电子版(催告11.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