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公告
福建省晋江三达艺鞋服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582611531505)
我局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由于你(单位)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陈埭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晋税陈埭限改〔2023〕3299号
福建省晋江三达艺鞋服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582611531505)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有取得城镇土地和房产未按照规定进行税源信息采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未缴纳相应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24年03月30日前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城镇土地和房产税源信息采集),并办理相应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补缴纳相应税费款。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