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公告
泉州联纳贸易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
我局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06条规定,将下列文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 |
文书名称 |
文书编号 |
泉州联纳贸易有限公司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晋税二 税通 〔2024〕 1311号 |
晋江泽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晋税二 税通 〔2024〕 1464 号 |
福建省神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晋税二 税通 〔2024〕 1613 号 |
晋江市邦杰贸易有限公司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晋税二 税通 〔2024〕 1598 号 |
泉州成美服饰有限公司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晋税二 税通 〔2024〕 1599 号 |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二0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