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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09时3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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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以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为重点,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改进和加强基础性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树立正确的税收绩效观为考量,从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强化分析、统筹规划组织收入、落实优惠政策等入手,坚持“三个务必”、“三个坚决”抓好税收收入,将城居“两险”纳入政府绩效推进社保征缴。

2.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减税降费集中办公软硬件设施;推进网格化管理,督促完善红利账单、基础台账等资料归集;实行机关基层联动分析,扎实做好多缴税金清理及税收效应分析,真正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同时通过“县长税课”、专题汇报等形式向地方党政、人大政协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内部联动、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今年减税降费工作获多部门及人大政协代表肯定,获时任书记莅临调研肯定、获时任区长表扬性批示2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更新相关文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总局部署取消两批35项税务证明事项,做好已取消证明事项和税务行政许可相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对应清理和文件修订工作,梳理精简报送资料项目和纸质表证单书,实现纳税人报送资料再精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谁发布谁组织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将文件清理与促进依法治税结合起来,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结合起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杜绝出现限制竞争条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积极稳妥、不留盲区做好涉税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

则。

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根据具体实施方案、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链、基础清单及工作指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相关规定。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调研,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和统一,规范执法行为。

3.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挥税务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认真做好风险应对,积极承接上级风险任务及跨区域协作任务,以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为基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社会、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回应纳税人需求和关切,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积极宣传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组织税费收入、推进征管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全年走访人大、政协代表17人,争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税务部门、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深化督察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督察内审职能作用,服务大局,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执法考核和评价机制,深化正向激励,严肃过错追究。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利用内控平台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各主责部门落实专项内控制度,做实事前预警、事中阻断。

3.突出监督执纪效能。组织做好多个专项检查的对照迎检

准备及后续整改工作;发挥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的职能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和廉政风险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将廉洁教育融入税收工作,推行廉洁从税告知书制度、廉政回访制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尽最大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切实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做到风险可控、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值班、专家团队进驻等制度,在关键节点打提前量,通过合理统筹、业务疏导、错峰申报等形式有力保障办税厅顺畅运行;升级“固定+流动”导税模式,进一步配齐流动导税力量;制作印发《鲤城区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一览表》《鲤城区税务局减税降费大礼包》,采用固定课堂、专题宣讲等方式办好纳税人学堂。

3.规范信访法制化办理。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制观念

1.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活动。以办税厅为主阵地,配备相应的轮值人员及时解答纳税人减税降费新政的疑惑,以基层分局、专业协会为前沿,采用上门宣传辅导、电话短信告知、发放红利账单等手段,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使用标准、既得红利;聚焦落实减税降费主题,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融入全市税收宣传矩阵,有力承接各级媒体调研采访及省市宣传组稿任务,宣传考核绩效位列全市前列。

2.全面深化税收共治。推进联合宣传格局,与区工商联、妇

联、女企联等联合举办税收政策课堂,与区纪委监委、街道办、区人大政协代表走访调研企业,与辖区涉税中介机构联合进行宣传辅导,与泉州经贸学院联合开展骑行宣传及实践教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鲤城“红黑榜”建设,形成多部门联合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九)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1.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推进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常态化,着力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课程,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业务钻研,税务先行”理念,组织数场基层干部减税降费业务培训和测试,实现业务股室、基层干部学习覆盖面100%;实施办税厅优质服务综合技能暨纳税人满意度提升训练。

2.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岗位,支持、鼓励现有人员学习法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制人才保障。

3.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求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文书,提供应对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2019年度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专题法治讲座1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区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认识,把法治工作与税收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各项税收工作更加符合法治建设指标要求。

二、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推进落实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业务学习及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征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有效规避及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研究解决深化依法治税工作难题、服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能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继续推行“三项制度”

争取到20207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确保2020年年底前以“三项制度”为抓手的新型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

(三)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加强裁量权行使情况检查与调研。进一步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透明,巩固清理成果,让纳税人更好享受到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探索完善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发挥聘用律师或公职律师协助税务执法、风险处置作用;建立完善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以及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提升内部控制和督察内审工作水平

以防范化解执法风险为中心,继续强化内控系统预警跟踪,认真核实税收执法疑点数据,查清疑点项,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创新执法检查工作方式,完善督察程序,规范督察机制。

(六)维护税收执法秩序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对偷逃税问题多发高发行业和领域坚决严厉惩处,坚决重点整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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