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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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泉州市税务局和鲤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栏、泉州税务网站鲤城局信息公开栏目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各类信息3799条。此外,通过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新闻网、东南网、“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网报视新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共计119篇次,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开通投诉举报信箱,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其它方面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四)在平台建设方面。丰富公开载体,有效发挥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渠道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一是规范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形式的基础上,依托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税务信息和服务。二是借助新闻媒体、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新政策、新要求及软件升级等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指定股室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129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64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举措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督查、考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局内各单位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以市局门户网站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动态以及相关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升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水平,实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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