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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16时1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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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泉州市税务局和鲤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紧扣重点工作,落实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一方面加强固定公开阵地建设,发挥好办税服务厅公开栏、泉州税务网站鲤城局信息公开栏目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固定阵地的作用,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各类信息;另一方面加强网上公开阵地建设,通过各类网报视新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二)抓好规范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做好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其它方面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强化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定期对门户网站开展自查,及时整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四)丰富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统筹规范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形式的基础上,依托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二是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借助新闻媒体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新政策、新要求及软件升级等事项,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五)突出绩效考核,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指定股室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细化各项指标要求,督促各部门共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9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举措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扎实做好税费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紧扣税收工作热点、难点和堵点,多维度、多载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公开意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组织局内各单位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扩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在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各类网报视新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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