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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7时0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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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前坂街79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560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泉州市税务局和鲤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一方面发挥好办税服务厅公开栏、泉州税务网站鲤城信息公开栏目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固定阵地的作用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各类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中国网海峡频道、东南网、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各类网报视新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170余篇,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处理申请事项。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方面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各项栏目,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核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打造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全景图”,依托宣传栏、导税台、自助办税服务区等形式,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和涉税事项等信息;二是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新闻媒体、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各类税收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扩大信息宣传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2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二)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组织局内各单位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切实提高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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