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前坂街79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560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谨性通过政务公开栏、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各类信,保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借助“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福建日报、东南网等各类网报新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40余篇,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工作流程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2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核主体责任,严格把控信息审核发布及后续监管维护,确保更新及时,内容无疏漏、无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做好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对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资料宣传栏等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和涉税事项等信息;加强对涉税信息发布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定期自查自检发布内容,加强媒体发布涉税信息监管,持续提升内容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确保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认真采纳合理建议,积极解决存在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7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审核流程和审核过程中重点需要检查的错敏词理解的还不够具体深入,政策解读宣传覆盖面不够广。 

  下一步,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严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提醒,严格错敏词和敏感内容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二)积极探索政策解读新途径。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图片与视频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