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泉州市洛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泉洛委〔2017〕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征税。将依法行政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到组织税费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中,坚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等行为,实现税费收入量稳质优,为洛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退税(费)进度,做好减税降费执行监控,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对照继续执行、全文失效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自查自纠,杜绝“该用而不用,该废而不废”现象,做到“应清必清”,务求彻底。
2.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在上级局公布的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制定并完善洛江区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和洛江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局内工作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决策。
(四)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
1.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并加强督促检查,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提升税务执法透明度,改善营商环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的职责。一是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基本信息、清单信息和办税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同时结合金三系统,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按规定发布、撤销和更新;二是依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执法文书范本和税务执法规范用语,规范执法文字记录。根据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的范围,利用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确定“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的法制审核具体标准并向上一级机关备案。
3.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者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严禁以事前核准性备案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确保取消或者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落实。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税收执法的预警监控、申辩调整、考核问责等工作,通过对过错数据的疑点核查,加强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执法差错,促进了权力合规运行。
2.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突出重点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扎实做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包括机构合并前原洛江区国家税务局和原洛江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和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扶贫资金专项进行督察审计。
3.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将税收执法督察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密切结合,通过一案双查、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税收执法听证、复议、诉讼、受理执法案件举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强化执法监督,对核实的执法过错,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程和相关条例,建立来信来访跟踪办理制度, 2019年无上访事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审计、纪检等部门的依法监督。办税大厅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箱,由区局纪检组定期开箱检查,2019年未发生纳税人投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保障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上线工作,完善纳税人争议解决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制度,组织系统干部旁听法院涉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遵循“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按时间要求及信息公示数据标准公示税收执法信息,做到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每季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学法活动、网络学法和其他各种学法活动,共组织学法活动300余人次。
2.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以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载体,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让税收优惠精准到位、政策辅导专业到位、纳税服务贴心到位。一是“点对点”让政策宣传更有针对性,由领导班子带队,组成税收宣传小队深入企业开展税收宣传,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宣传所急所需的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措施;二是“面对面”让政策辅导更具专业性。及时讲解在持续推进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上的措施,现场帮助企业办税人员适应新网络申报系统,梳理办税事项资料及流程,全年举办了16场培训辅导,覆盖全区1600多户次纳税人,让便民办税春风惠及企业,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收缴旧版税务检查证留存备查,同时新办核发征管部门专用税务检查证29本,确保全体对外执法人员人人执法有证。
2.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赛促练、以练促学,提高税务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和业务素养。
3.强化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培养和储备,法制股配备1名公职律师,专职负责法律相关事务。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资格。根据《泉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泉州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按季度召开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工作向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二是巩固强化法治思维。建立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着力提升系统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从严压实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重点工作逐项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并纳入绩效管理,确保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
2019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化应用不足。电子税务局使用情况不理想,网上涉税事项办理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将依法治税的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在泉州市税务局和洛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核心思想,突出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促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继续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征管,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法规,严格依法治税,依法减免,涵养税源、培植税基,促进经济发展,全力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二)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与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
认真按照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要求,按照普法规划所确定各项任务目标,切实抓好内部执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办税公开,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改进税收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调查研究,分析原因,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
(四)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税收新常态,创新税法宣传方式,以税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结合税收宣传工作要点,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