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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17时4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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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相应制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中国南安政务网、泉州税务外网公开栏目南安市税务局公开频道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各类信息。此外,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微、官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省税务局官微、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经济网、东南网等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渠道发布税收工作相关新闻报道超100篇(次),有力有效展现了南安税务好形象、传递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建立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按规定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收到公众要求公开其它方面政府信息的申请4例,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予以答复。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和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确保公众能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以及便利的在线服务,同时促进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四)在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线上线下渠道,一方面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发布,依托中国南安门户网站、泉州税务外网信息公开栏目等主阵地,做好相应栏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另一方面借助媒体渠道,微信服务群等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解读等涉税服务。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构建分管领导把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流程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并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布政务信息公开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涉税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提高认知和站位,不断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1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6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2681

行政强制

 4

0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172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发生4例依申请公开申请,经查找检索和核实,该申请人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已按规定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管理,在高效开展税收工作主业的同时,保持信息宣传报道积极性,认真开展相关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深入性尚须继续提升改进,公开的有效性缺乏更科学有效的考核依据及手段。二是受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的限制,政务公开部门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在政务公开单项工作领域的深入学习研究和工作质量水平等仍有提升空间。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上级工作布置,合理配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将继续争取调配人员,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投入,全面梳理和整理税务法律法规、税收执法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此外,要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互动的联动机制,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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