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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15时4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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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南安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及时认真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泉州税务对外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通过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新闻网、东南网、“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及案例素材等超100篇(次),树立积极的税务部门形象、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氛围。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开通投诉举报信箱,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其它方面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并及时主动送交图书馆、档案馆存档。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方面,规范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的维护发布,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形式的基础上,依托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公开信息,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在公开网络渠道获取税务信息和涉税知识。另一方面,借助新闻媒体、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税费新政策、纳税服务新举措、办税须知等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涉税服务。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对外公开电话、涉税咨询电话、意见箱等渠道作用,广泛接收、听取社会监督和意见。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防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68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深入性有待继续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领域工作质量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上级指导,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机制,强化培训、提高能力,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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