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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6时5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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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南安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工作,面对公众关切积极回应、发声,有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非正常户公告、证件遗失公告、定期定额户核定公告、证件失效公告等政务信息40条。通过工人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福建、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新闻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及税务系统泉州市级以上的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类新闻报道超100篇(次),积极树立税务部门形象,助力营造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建立

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并开通投诉举报信箱,拓宽群众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同时加强收件后答复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确保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2023年度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归集已公开信息,每月初及时按要求送交南安市图书馆、档案馆两馆进行存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门户网站方面,一是依托“中国南安”政务门户网和泉州税务系统门户网站的南安税务公开页,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借助网站检测校对功能,提高信息内容准确性,杜绝舆情风险的同时更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税务信息和了解涉税涉费知识。二是税务新媒体方面,立足我局并未开设新媒体账号的实际情况,积极借助外部新闻媒体、泉州市税务局及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地方乡镇微信公众号及税企微信联络群等多种渠道,制作或及时转发图文解说、政策宣传等税务信息,其中借助短视频新媒体形式的传播优势,制作的企业所得税宣传视频《快来认识一位新朋友》在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点击量快速突破1万,有效提升政务信息的接受度和到达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予以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35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性有待加强,二是工作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在政务公开中主动做好落实和改进,加强组织领导,在力量配置上进一步强化,适时开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软实力”。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学习相关通报,举一反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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