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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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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116号,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905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公开平台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痛点、堵点、难点,通过税务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持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及时通过政务公开回应需求,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要为税收政策解读、税收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税收征收管理信息及其他工作动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质效,泉港区税务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总局办公厅《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推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全面强化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各部门信息提供与审核职责,提高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严把发布关口,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认真履责,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专岗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强化平台日常管理,全面压实管理责任,规范平台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审核实效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作用。加强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等建设,及时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项工作,突出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定期检查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保密教育、涉税政府信息的保密防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监督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流程,在公开的前置环节把好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确保涉税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扎实、高效、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政策宣传针对性方面还需加强。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做好落实和改进,一是组织信息公开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关系,全面了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切实提高经办人员水平,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拓宽公开的路径和方法;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梳理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及税收工作中的热点事项,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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