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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11时2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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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总局、省局、泉州市局和石狮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税务法治建设,强化法治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减税降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优化征管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全面提升石狮市税务局税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法治建设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将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优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局角度统筹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始终不断健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等,增强按照工作规则议事的自觉性。2019年召开党委会议58次,局长办公会30次,确认议题154个,通过班子决策和议事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税收工作各个方面;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之间实行“ABC岗”工作制度,以保证日常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围绕石狮市产业发展“3+3+N”规划,不断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运行态势,积极查找收入的薄弱环节,找准增收方向发挥税收调研在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上的参谋作用;做好行业税收与重点税源变动的分析,持续跟踪纳税百万以上企业,做好重点税源监控;认真做好内控平台的监督整改反馈工作,核实上级下发疑点数据、清理稽查积案、组织团队开展所得税汇算检查工作;2019年我局组织各项收入62.4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入库50.30亿元,减收4.47元,下降8.16%(扣除减税降费因素,实际增收2.98亿元,增长5.44%;非税收入入库12.13亿元,同比增收4.15亿元,增长52.01%,其中社保五险收入10.02亿元,同比增收3.69亿元,增长58.15%

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落实好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包括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和实施社保降费政策,有效建立多缴税金清理长效机制,推行减税降费“网格化”管理,全年累计减税降费7.45亿元。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深入贯彻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先后出台《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的通知》等,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行执法公开、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建章立制,提高执法质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投入28台自助终端打造便捷自助办税体系,在申报大厅进行导税预审“2+N”、房产交易“一站式”、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电子税务局走在全市前列, 148 个事项“最多跑一次趟”,窗口平均办税提速35成;出口退税迭代升级。从“月月退”到“周周退”,开展“问诊式”一对一辅导,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压缩函调处理时间,有效缩短退税时间,为退税一类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全年共计办理退税手续56批次,退库23.05亿元,比增5.36%,平均5.3天个工作日退至企业账户;坚守总局“十六字”方针。半年召开十九期征期会商,畅通前后台支持机制、第一分局与管理局、机关股室协作机制、简化资料、优化流程,行政处罚、注销程序、非正常户解除、港澳台后台居民登记得到有效处置,公平规范执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做好内控平台的监督整改反馈工作,核实上级下发疑点10条,对过错人予以追责;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动向纪委监委、审计局等汇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2019年向石狮市纪委监委汇报减税降费工作14次,报送减税降费工作简报8份,市纪委监委回访2次,向审计局汇报减税降费工作2次。出台《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开展执法督察及专项审计工作,有效促进税征收政策的落实,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制度。聘请北京中银(泉州)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八)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逐项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实执法公示制度,2019年在导税平台上公示288563个信息点。落实执法记录制度,购执法记录仪15台,分配到分局所、相关股室,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保管。推行重大执法事项审核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处罚金额、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数额较大的延期申请核准的具体数额进行明确,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采取专题培训、纳税人学堂、网上学堂、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通过签订“减税降费惠民生”和税收遵从协议,承办 “聚焦减税降费 长吹便民春风”财税企知识竞赛,编排闽南四句快板,有力提升宣传精准度强化培训辅导。组织开展税改政策、申报办法、发票使用等培训,做好疑难解答,办税服务厅设置减税降费咨询辅导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突出开展减税降费咨询辅导。2019年组织一线税务人员培训1549人次,开展面向纳税人培训31场,累计培训纳税人4363人次、累计通过走访、辅导等各类形式完成减税降费辅导户数5.34万户;分发纸质宣传材料3.87万份,通过短信、微信平台推送各类宣传资料5.88万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教育培训实效。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着力开展以增强人员素质为目的的业务培训,2019年开展干部业务培训16期,培训3600人次。营造“提升素质比技能干事创业勇担当”的浓厚氛围,累计40人参加省局、泉州“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考试,1人获泉州市局税源管理岗考试三等奖,4人入选省级专业人才库。优化队伍学历结构,不断提高干部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总局、省局、泉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力发展,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减税降费,优化服务,全力推动税收业务和依法治税高质发展。

一是部署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两次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局法制建设、执法督察、“三项制度”的推行等各项工作,协调各股室、分局所,推进法制建设进一步发展。

二是加强执法责任追究,强化执法责任。对于逾期办理注销业务、执法督察发现问题、省局巡察发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执法责任追究,进一步促进干部执法责任意识的增强,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加强法律学习带头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内容的学习、税收知识大比武业务学习以及相关法律培训等,带动全局干部投入业务学习之中,提高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

三、工作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业务时,不是主动寻找最新的政策法律依据,而是习惯于用传统方式执法,凭工作经验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税务干部执法不够严格,行政处理处罚执行仍存在问题。个别基层单位和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对待纳税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税收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偏软、偏松,纠错问责存在畏难情绪;执法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四、下阶段工作方向

(一)继续努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建设在路上,没有终点,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将在过去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二)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在省市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人员培训,确保内部控制系统的顺利使用。

(三)继续强化内外部培训,增强税务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主动性,减少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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