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1日10时4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1.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年终测评。

2.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永税发〔2022〕45号),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优化主要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暨领导干部法治学习会议,研讨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工作,对各单位提请的重大问题及疑难议题进行审议,作出集体决议。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主动靠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组织收入中心,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5.96亿元,办理出口退税3.8亿元,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4.15亿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2.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改革创新有力度。推出“城乡保云补缴”,推进“智慧税务”、助力“数字泉州”,实行“春风税悦 伴您同行”定制服务;构建“定制服务广覆盖”新体系成效明显,这一典型做法全市税务推广,并获得泉州市副市长汪志红批示肯定。二是纾困解难有温度。组织“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16次,邀请县人大常委、政协委员等开展“走流程 问需求 优服务”活动3场次,收集9条意见建议,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为66户小微企业累计办理银税类贷款8525万元。三是税收宣传有广度。根据纳税人需求分类推送适用政策、申报提醒和操作指引等宣传辅导信息,全年发送短信2万余条,发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操作指引500本,举办实体学堂4场、线上学堂7场,为500多户纳税人提供专题辅导。

(三)厚植保障提质效,深入推行“三项制度”

1.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全年通过各类公示平台和渠道,全面公示6大类执法信息107条;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4户次。

2.优化队伍配置。一是规范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制机构、执法队伍的配备和管理,重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力量,为法制审核部门配备公职律师2名,法制审核力量进一步增强。三是定期开展全员法制培训,组织业务考试,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开展新录用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学习培训,进行个性化辅导训练,5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局目前共有2名公职律师,并聘请1名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组建多元化法律顾问团队,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五是注重青年干部培养。实施“砺心铸队、强基兴税”工程,成立5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立导师联系制,实行“师带徒”方式,搭建青年育才、交流分享和互动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征文比赛、礼仪培训、座谈会、演讲比赛、季度业务考试等活动,与县工会、人社局、团县委联合举办全县税务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为法治税务工作增添力量。

3.探索规范管理。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对在法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查找执法程序薄弱环节,发挥已审结重大执法决定的示范指导作用。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认真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和行政基准工作,提醒督促各税务分局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法治建设质量

1.强化事前化解。积极做好相关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在税务检查的查前告知、检查过程中的沟通讲解、行政处理处罚前的救济事项告知等工作上下功夫,减少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生。

2.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2022年,按规定完成1件上诉案件的应诉工作。

3.配合做好市局督察审计工作。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9日,市局派出督察审计组,对我局开展颜振勇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税收执法督察、“三公”经费及其他费用支出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我局积极配合,针对审计提出的46个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查补税款48.09万元、退抵税款12.47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

4.开展留抵退税“一册三表”专项督察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质效进度督察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22〕41号)要求,认真开展“一册三表”专项督察,通过走访企业、召开税务干部座谈会、电话抽访等方式进行督察,共抽查企业4户。

5.配合上级局做好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对我局的外部审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布置整改工作,认真核实、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制定工作措施,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五)抓好制度建设强内控,严格责任追究防风险

组织业务股室查找、梳理、评估税收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系列防控措施,对税收管理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作用,做好每月税收执法过错申辩确认及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针对较常出现过错的指标,协同有关股室强化流程控制,减少出错,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严格责任追究,2022年,我局共开展过错追究进行批评教育6人次,做到风险防得住、责任问得严。结合日常工作梳理查找执法、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点,分析成因,提出防控建议;及时发布工作提示,保障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平稳高效运行。

(六)建立法院民事执行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初步达成《永春县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法拍信息日常查询跟踪机制,及时将涉及管辖企业的欠缴税费向办理法院申报债权,依法参与分配。全年主动参与介入核实网拍、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案件9户次,向法院申报税费债权3322.41万元。

二、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税务工作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税收监管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加强税收执法综合督察,严格责任追究。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内部监督力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健全税务司法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

                        2022年2月10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