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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16时3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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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等形式,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干部队伍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大幅增强,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二)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以智慧税务提升办税体验。探索智慧税务建设,通过“税事远程帮”、征纳互动等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精准化、快速化的业务咨询和办税辅导,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全年通过“税事远程帮”累计帮办4586户次,网上申报率达99.3%。二是以“项目管家”助推企业发展。创新推出“项目管家”税收服务机制,组建“青年突击队”,主动对接8个省政府重点项目,聚焦企业需求,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开展“项目管家”税收服务32次,为重点企业释放红利728.3万元。三是以纳税信用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 8017户纳税人的信用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聚焦涉农企业融资难题,与永春县信用社联合开展“乡村振兴 银税互动”惠企活动,推出“花卉贷”“蜂协贷”等涉农专属信贷产品,实现“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全年受理银税互动71户,授信金额10222万元,有力推动乡村振兴。

  2.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3.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强化科技兴税,建设“智慧税务·自助云厅”,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号、自助办税终端等途径办理涉税事项,推动一般涉税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专项涉税疑难“远程帮”“同屏办”。依托系统数据,锁定目标企业,畅通部门协作,制定推送内容,对照工作规范,严格推送流程,全年实现线上精准推送55439户次,以“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享快达。 

  (三)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1.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行“三项制度”,通过各类公示平台和渠道发布税收执法公示信息117条;配备41台执法记录仪,上传全过程执法记录信息185条,建设1个约谈(询问)室,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户次,有效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强化内控监督。结合日常工作梳理查找执法、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点,分析成因,提出防控建议,及时发布工作提示,做好每月税收执法过错申辩确认及责任追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针对高频过错指标,强化流程控制,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做到风险防得住、责任问得严。 

  3.强化队伍建设。一是组建法律顾问团队。聘请1名法律顾问,发挥2名公职律师的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多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以会前学法等形式开展法律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工作水平;组织业务考试,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以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个性化辅导训练提升加强11名新录用人员法治意识。三是注重青年干部培养。成立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砺心铸队 强基兴税”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青廉有为、家和税兴”品牌,为青年干部成长搭桥铺路。与县工会、人社局、团县委联合举办全县税务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为法治税务工作增添力量。 

  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积极稳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事前化解。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通过单独或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提醒辅导、限期改正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纳税人缴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减少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生,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持续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切实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温度,规范“首违不罚”一体落实,推出“事前提醒+事中说理+事后回访”模式,推动纳税人从“首违”到“不违”转变,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年对933户次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大幅减轻纳税人负担。 

  3.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2号),落实落细“减证便民”决策部署,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横向联通,强化信息共享互认,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等问题。

  (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1.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成立“税悦工作室”,安排业务骨干轮值,提供“面对面”现场服务,同时运用腾讯会议、钉钉等工具,转呼专家团队成员在线为纳税人缴费人排忧解难,有效解决税费争议和疑难杂症。

  2.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县法院签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税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备忘录》,建立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个案等协作机制,有力推动税务工作与法院工作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互动,不断完善司法案件涉税事项税费征缴流程,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全年主动参与介入核实网拍、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案件6户次,向法院申报税费债权3458万元。 

  3.深化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根据上级部署,以下洋分局为“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试点,“一站式”解决群众涉税涉费合理诉求,实现“争议不出所、税事全办妥”,持续筑牢基层税务法治屏障,努力打造永春税务新“枫”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务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税收法制化建设还需加力,税务执法规范性、精确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措施,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精准度,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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