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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6时0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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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中州路2号;邮编:362600;联系电话:0595-238881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在上级局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点,通过办税大厅公开栏、泉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公开网站、行政执法平台、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个体户定额核定调整、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税收政策等各类涉税信息,全年公开行政处罚1417户次、定额调整196户次、欠税公告902户次。同时,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新福建等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92篇,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良好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申请方式,专人负责受理。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税务工作发展实际,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严格政务公开内容审核,把好政治关、涉密关、舆情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依托泉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县区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主动公开;坚持实用、及时、有效原则,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办税大厅、税企QQ群、移动客户端、永春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媒介宣传最新政策,特别是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的重要事项,方便及时了解政策情况,着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利益。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落实日常检查和管理,抓实抓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7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存在个别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高问题,信息公开规范性、时效性等方面也有待提高。今后将认真梳理存在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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