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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申报指南--泉州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11时24分

来源: 泉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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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政策依据:《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教〔2020〕365号) 

政策内容:

扶持范围1.“一报一台一网”(端)工程、融媒体中心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

2.文化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消费平台建设;

3.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

4.“文化+”新型业态培育;

5.影视、动漫等文化内容产业原创项目;

6.沉浸式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运营创新项目。 

政策享受主体: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从事文化产业相关业务经营管理的单位,并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其项目生产经营成果属于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国统字〔2018〕43号)明确的范围 

申报渠道: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

申报材料:

1.2021年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一)(二)

2.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合规性核查表

3.项目单位财务和申请资金用途有关情况摘要

4.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 推荐函样式

6.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政策咨询:泉州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21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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