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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基金会有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三)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16时24分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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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优化,将更有力地惩戒冒领养老金行为!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警示案例

姜某原某市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8月6日,人社部门经与殡葬数据比对,发现姜某死亡冒领养老金问题。

经核实,姜某家属通过伪造生存认证材料冒领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养老金共计9.45万元。人社部门从2018年9月起停发姜某养老金,并多次联系当事人家属要求退还冒领的养老金,同时向其所在企业发出《返还冒领养老金告知函》和《冒领养老金参保单位协助追讨函》,要求该企业协助追讨。

 

处理结果

随后,人社部门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已立案。截至2018年底,人社部门已追回冒领养老金8.5万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姜某家属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案例分析

此案中,人社部门虽然已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8.5万元,但姜某家属已触犯了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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