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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狮频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16时3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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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石狮频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1MA31D8G406

    我局于2019517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泉税稽处〔201990149号),你公司走逃失联致使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520

    联系人:张润基、张育荣  联系电话:0595-22115360

    税务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52号税务大楼1007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泉税稽处201990149

  关于石狮频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石狮频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于20181018日至2019320日,对你公司税款所属期201811日至2018228日的相关增值税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12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91350581MA31D8G406,法定代表人赵旭龙(贵州省绥阳县人,公民身份证号码:140427********2410身份证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联系电话:151****1361),股东赵旭龙和许明芽(公民身份证号码:350526********4519),公司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为赵旭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整,注册经营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石锦路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基地锦盛路2号,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制品、水性涂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机械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消防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德辉支行,账号:1408***********5587你公司于20181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实行查账征收,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20180426日,你公司因走逃失联被原石狮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五分局认定为非正常户。

  二、申报纳税情况

  你公司所属期20181-2月申报应税销售额2,431,763.26元,销项税额413,399.74元,进项税额435,930.03元,已缴纳增值税0.00元,期末留抵税额22,530.29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0.00元。

  三、违法事实

      (一)经查实,你公司作为商贸空壳企业,在20181-2月期间,采取虚构注册登记场所和提供虚假银行账户信息、编造虚假的代扣代缴税款缴款凭证申报抵扣税款予以虚假纳税申报、走逃(失联)不配合税务部门检查、大宗交易无收付款、无正常经营物流信息、进销项货物(或劳务)品名严重背离等违法手段,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对外突击虚开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大同市尼隆物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40200MA0HJD2E93)、沈阳金凯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210124MA0UF0UX7W)、深圳市德勤利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5937456XR )、河南成翔电气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050074408055X6)、深圳市福金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687566034L)、深圳市发旺鑫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062059492)、上海盛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39873189X0),发票代码: 3500163130,发票号码: 14632498 14632502;发票代码: 3500171130,发票号码: 0067816800678177,发票号码: 0069959500699599,发票号码: 0070550700705511,发票金额合计2,431,763.26元,发票税额合计413,399.74, 价税合计2,845,163.00 元。具体发票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发票

  代码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购方名称

  货物名称

  发票金额

  发票税额

  1

  3500163130

  14632498

  2018-01-19

  

窗体顶端

  大同市尼隆物资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铝锭 窗体底端

  93940.17

  15969.83

  2

  3500163130

  14632499

  2018-01-19

  大同市尼隆物资有限公司 

  铝锭

  93940.17

  15969.83

  3

  3500163130

  14632500

  2018-01-19

  大同市尼隆物资有限公司 

  铝锭

  93940.17

  15969.83

  4

  3500163130

  14632501

  2018-01-19

  大同市尼隆物资有限公司 

  铝锭

  93940.17

  15969.83

  5

  3500163130

  14632502

  2018-01-19

  大同市尼隆物资有限公司 

  铝锭

  93940.17

  15969.83

  6

  3500171130

  00678168

  2018-01-19

  

窗体顶端

  沈阳金凯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废钢 窗体底端

  87007.18

  14791.22

  7

  3500171130

  00678169

  2018-01-19

  沈阳金凯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废钢

  87007.18

  14791.22

  8

  3500171130

  00678170

  2018-01-19

  沈阳金凯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废钢

  99876.92

  16979.08

  9

  3500171130

  00678171

  2018-01-29

  

窗体顶端

  深圳市德勤利科技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镀锌铁线管、 镀锌角铁 窗体底端

  99206.67

  16865.13

  10

  3500171130

  00678172

  2018-01-29

  深圳市德勤利科技有限公司 

  镀锌铁线管、 镀锌角铁

  99206.67

  16865.13

  11

  3500171130

  00678173

  2018-01-29

  深圳市德勤利科技有限公司 

  镀锌铁线管、 镀锌角铁

  99206.67

  16865.13

  12

  3500171130

  00678174

  2018-01-29

  深圳市德勤利科技有限公司 

  镀锌铁线管、 镀锌角铁

  99206.67

  16865.13

  13

  3500171130

  00678175

  2018-01-29

  深圳市德勤利科技有限公司 

  镀锌铁线管、 镀锌角铁

  99206.67

  16865.13

  14

  3500171130

  00678176

  2018-01-30

  

窗体顶端

  河南成翔电气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配电控制设备*断路器 窗体底端

  96923.08

  16476.92

  15

  3500171130

  00678177

  2018-01-30

  河南成翔电气有限公司 

  *配电控制设备*断路器

  96923.08

  16476.92

  16

  3500171130

  00699595

  2018-02-11

  

窗体顶端

  深圳市福金商贸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盘螺 窗体底端

  99938.46

  16989.54

  17

  3500171130

  00699596

  2018-02-11

  深圳市福金商贸有限公司

  *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盘螺

  99938.46

  16989.54

  18

  3500171130

  00699597

  2018-02-11

  

窗体顶端

  深圳市发旺鑫科技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螺纹钢 窗体底端

  99520

  16918.40

  19

  3500171130

  00699598

  2018-02-11

  深圳市发旺鑫科技有限公司

  *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螺纹钢 

  99520

  16918.40

  20

  3500171130

  00699599

  2018-02-11

  深圳市发旺鑫科技有限公司

  *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螺纹钢 

  99520

  16918.40

  21

  3500171130

  00705507

  2018-02-27

  

窗体顶端

  上海盛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煤炭* 窗体底端

  99970.94

  16995.06

  22

  3500171130

  00705508

  2018-02-27

  上海盛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煤炭* 

  99970.94

  16995.06

  23

  3500171130

  00705509

  2018-02-27

  上海盛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煤炭* 

  99970.94

  16995.06

  24

  3500171130

  00705510

  2018-02-27

  上海盛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煤炭* 

  99970.94

  16995.06

  25

  3500171130

  00705511

  2018-02-27

  上海盛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煤炭* 

  99970.94

  16995.06

 

 

 

 

 

合计

  2431763.26

  413399.74

      (二)以上违法事实有你公司纳税申报资料;原石狮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五分局提交的2份《纳税评估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出具的虚假银行账户信息的查询证明;石狮市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纺织服装基地管理处针对虚假注册场所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及其附件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出具的税务登记信息、发票领购记录、《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清册》、《存款账户账号(银行)信息查询表》、《非正常户认定表》、《下户调查核实表》、实名办税登记认证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底账信息查询表》、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等有效复印件书证;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针对你公司20181-2月期间对外开具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并发出《增值税抵扣凭证委托审核检查函》(认证后失控发票清单资料)及相应销项发票明细情况;针对你公司取得2份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用于申报抵扣税款,检查人员通过金税协查系统发出协查的相关协查回函资料以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等证据在案为凭。

      四、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的规定,你公司在无实际经营、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涉嫌对外虚开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3500163130,发票号码: 14632498-14632502;发票代码: 3500171130,发票号码: 00678168-00678177,发票号码: 00699595-00699599,发票号码: 00705507-00705511),涉及发票金额合计2,431,763.26元,发票税额合计413,399.74, 价税合计2,845,163.00 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57号)第一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第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20102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你公司为他人虚开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文件)第一条第三项、《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完善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159号)第三条第二项第1目的规定,本案依法应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根据刑事司法优先原则,建议先不予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机关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五、告知事项

      因本案业经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后,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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