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税务公告 > 其他公告

关于对泉州市鹏鑫鞋业有限公司税务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10时4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公告

  泉州市鹏鑫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91350582753136922U):

      我局于2020819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一 〔2020240 ),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年九月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一〔2020240

  泉州市鹏鑫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91350582753136922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挺荣、黄震东等人,自2020819日起对你(单位)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O年八月十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