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泉州景发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1096759125C)
我局于2021年7月6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泉税一稽处〔2021〕68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查询系统显示为“非正常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06条规定,将下列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一年七月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235050320210000008
泉税一稽处〔2021〕68号
关于泉州景发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的处理决定
泉州景发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1096759125C)
我局于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6月13日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税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泉州景发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91350521096759125C,法定代表人甄俊会(身份证号码130634********2929),联系电话1343****412,成立于2014年04月0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整,财务负责人司雪梅(身份证号码520202********744X),联系电话1539****269,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梧宅村283号,生产经营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梧宅村283号,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批发:塑料、塑胶、塑料米、白炭黑、发泡材料、包装材料。该公司2015年10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账号:1408******008217673。主管税务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螺阳税务分局。2016年度销售收入1174051.10元,上期留抵税额0元,销项税额199588.70元,进项税额199245.56元,应纳增值税额51288.01元。
二、认定的违法事实
(一)该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地址虚假,因走逃失联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
(二)电子底账系统显示该公司没有取得运输业增值税进项发票,有悖正常的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常理。
(三)该公司于2016年4月-2016年8月集中开票,之后企业迅速走逃。
(四)该公司存在大宗交易未全部付款,大宗交易未全部收款的异常现象。一笔大宗交易收款后流向的第三方企业泉州望得运顺包袋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依法调取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制作的讯问笔录记载,泉州望得运顺包袋材料有限公司系肖远芳控制用来虚开发票的企业。
(五)该公司于2016年04月28日收到泉州市琨琮鞋服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塑料、金额300元、税额51元、价税合计351元。根据依法调取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制作的讯问笔录记载,泉州市琨琮鞋服商贸有限公司系肖远芳控制用来虚开发票的企业。
(六)该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8日、2016年08月17日开具贰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泉州市君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票代码3500162130、发票号码01470003、01495226,品名LED,金额78051.54元,税额13268.76元,价税合计91320.30元。根据依法调取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制作的讯问笔录记载,泉州市君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肖远芳控制用来虚开发票的企业。
(七)该公司于2016年08月12日开具贰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泉州坤权特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发票代码3500162130、发票号码01470004、01470005,品名包袋材料,金额80766.66元,税额13730.34元,价税合计94497.00元。根据依法调取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制作的讯问笔录记载,泉州坤权特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系肖远芳控制用来虚开发票的企业。
(八)该公司销售品名为塑料颗粒、聚氯乙烯、白炭黑、LED、包袋材料等货物,存在进销项数量不符的情况。
(九)该公司取得泉州市千脚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柒份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于税款所属期2016年5月、6月向原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申报抵扣增值税117736.78元。
综上所述,依据优势证据原则,判定该公司的业务交易不具有真实性,已开具的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判定为虚开,合计发票金额1174051.10元,税额199588.70元,价税合计1373639.80元。虚开开票明细如下表:
序号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开票日期 |
购方名称 |
品名 |
数量 |
金额(元) |
税额(元) |
发票状态 |
|
1 |
3500153130 |
02585801 |
2016-04-20 |
泉州市雨鑫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 |
20.36吨 |
95727.35 |
16273.65 |
正常 |
|
2 |
3500153130 |
02585802 |
2016-04-20 |
泉州市雨鑫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 |
20.36吨 |
95727.35 |
16273.65 |
正常 |
|
3 |
3500153130 |
02585803 |
2016-04-20 |
泉州市雨鑫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 |
20.36吨 |
95727.35 |
16273.65 |
正常 |
|
4 |
3500153130 |
02585804 |
2016-04-20 |
泉州市雨鑫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 |
20.36吨 |
95727.35 |
16273.65 |
正常 |
|
5 |
3500153130 |
02585805 |
2016-04-20 |
泉州市雨鑫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 |
20.36吨 |
95727.35 |
16273.65 |
正常 |
|
6 |
3500161130 |
00250021 |
2016-05-23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吨 |
99019.23 |
16833.27 |
红冲 |
|
7 |
3500161130 |
00250022 |
2016-05-23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吨 |
99019.23 |
16833.27 |
红冲 |
|
8 |
3500161130 |
00250023 |
2016-05-23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吨 |
99019.23 |
16833.27 |
正常 |
|
9 |
3500161130 |
00250024 |
2016-05-23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吨 |
99019.23 |
16833.27 |
正常 |
|
10 |
3500161130 |
00250025 |
2016-05-23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吨 |
99019.23 |
16833.27 |
正常 |
|
11 |
3500161130 |
00553216 |
2016-06-22 |
温岭市泽国中利鞋底厂 |
聚氯乙烯 |
13.9吨 |
85538.46 |
14541.54 |
正常 |
|
12 |
3500161130 |
00553217 |
2016-06-22 |
温岭市泽国中利鞋底厂 |
聚氯乙烯 |
13.9吨 |
85538.46 |
14541.54 |
正常 |
|
13 |
3500161130 |
00553219 |
2016-06-24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 |
-99019.23 |
-16833.27 |
正常 |
|
14 |
3500161130 |
00553220 |
2016-06-24 |
福建杰仕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颗粒 |
-9 |
-99019.23 |
-16833.27 |
正常 |
|
15 |
3500162130 |
01470001 |
2016-07-20 |
福建奇特鞋材有限公司 |
白炭黑 |
17.8吨 |
68461.54 |
11638.46 |
正常 |
|
16 |
3500162130 |
01470002 |
2016-07-25 |
晋江市杰仁鞋材发展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EVA) |
8吨 |
85435.9 |
14524.1 |
红冲 |
|
17 |
3500162130 |
01470003 |
2016-07-28 |
泉州市君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LED |
72135颗 |
72751.54 |
12367.76 |
正常 |
|
18 |
3500162130 |
01470004 |
2016-08-12 |
泉州坤权特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包袋材料 |
1批 |
36975.21 |
6285.79 |
正常 |
|
19 |
3500162130 |
01470005 |
2016-08-12 |
泉州坤权特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包袋材料 |
1批 |
43791.45 |
7444.55 |
正常 |
|
20 |
3500162130 |
01495226 |
2016-08-17 |
泉州市君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LED |
5255.08颗 |
5300 |
901 |
正常 |
|
21 |
3500162130 |
01495227 |
2016-08-23 |
晋江市杰仁鞋材发展有限公司 |
塑料颗粒(EVA) |
-8 |
-85435.9 |
-14524.1 |
正常 |
|
合计 |
1174051.10 |
199588.70 |
||||||||
三、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取得以下主要证据资料在案为凭
证据资料① :检查人员从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及其登记注册资料复印件证实该公司状态为确立,设立时间为2014年4月9日,原名泉州市绿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12月9日企业变更名称为泉州景发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为肖远芳,法定代表人蔡梅红,之后2016年3月14日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司雪梅,2016年10月18日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甄俊会,检查人员在该公司注册经营地址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梧宅村283号查无该企业,对村委会见证人王婷茹制作了现场笔录,证明的该公司注册经营地址为虚假;
证据资料②根据依法调取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制作的讯问笔录记载,证明泉州望得运顺包袋材料有限公司、泉州市琨琮鞋服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市君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坤权特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系肖远芳控制用来虚开发票的企业。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闽0503刑初196号记载:肖远芳已由丰泽区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决。
证据资料③检查人员依法调取的该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账号:1408******008217673)的银行对账单,证明该公司存在大宗交易未收款未付款,在收到每笔汇款当日,即迅速转出同等金额(或相近金额)的异常现象。
证据资料④: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惠安县税务局盖章确认的税务登记表、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清册、税务登记表变更清册、2016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发票领购使用情况清册、纳税人发票验交旧查询、已开具21份销项发票明细表、已取得13份进项发票明细表等有效复印件书证;
证据资料⑤: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惠安县税务局出具的取得泉州市千脚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7份已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证明》以及相应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证据资料⑥: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案件名称及文号:泉州市千脚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_发票违法,协查编号:43505000121011115442,发文时间:2021年1月11日及《委托协查凭证货物清单》《委托协查凭证清单》打印件;
四、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6号),认定该公司在无实际经营、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合计发票金额1174051.10元,税额199588.70元,价税合计1373639.80元。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向下游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第二条的规定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0号)第三条之规定,该公司为他人虚开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文件)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因该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事司法优先原则,对该公司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违法行为暂不作出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机关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