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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江天和服饰有限公司税务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6日16时2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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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晋江天和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2YMCEA5E):我局于2021715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一[2021]295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一[2021]295

  晋江天和服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李天苗、苏大川等人,自2021715日起对你(单位)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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