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泉州凯特创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MA347A474A)
我局于2021年11月4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泉税一稽处〔2021〕131号),执行人员经对你公司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0二二年三月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235050320210000124
泉税一稽处〔2021〕131号
关于泉州凯特创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泉州凯特创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MA347A474A)
我局于2021年8月31日依法立案对你公司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税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泉州凯特创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8日,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91350503MA347A474A;法定代表人蔡世昌,身份证号350521********8097,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登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为丰泽区城东海峡体育中心以南安吉路西北侧1号地块中骏财富广场一期2号楼608;经营范围:销售:批发: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6年4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征。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
二、检查线索及认定的违法事实
(一)检查线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单》(关于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_发票违法案件,协查编号43505000121081829375)提供的违法线索,检查组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及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系统,查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系虚假地址,申报的银行账号在检查所属期间无资金收支,存在大宗交易未收款和未付款异常现象。你公司于2016年8月、2016年9月、2016年12月集中开票之后迅速走逃脱离税务机关的正常监管。已开具的发票货物品名“建筑材料装修、建筑材料制品成型机械”的进销项存在零购进数量不符的情况。
2、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取的(2018)闽0503刑初196号卷宗复印件中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的讯问笔录、肖远芳签字指认的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41家企业名称列表的复印件,证明你公司以及下游受票方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泉州多品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享得乐达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肖远芳控制的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空壳企业。
3、你公司取得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询全国纳税人信息查询系统,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张岩(身份证号:130634********0745)与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
综上所述,判定你公司的业务交易不具有真实性,已开具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判定为虚开。
为他人虚开发票明细如下表:
序号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开票日期 |
购方名称 |
品名 |
金额 |
税额 |
发票状态 |
1 |
3500162130 |
05091276 |
2016-08-22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324.79 |
735.21 |
正常 |
2 |
3500162130 |
05091277 |
2016-08-22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324.79 |
735.21 |
正常 |
3 |
3500162130 |
05091278 |
2016-08-22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324.79 |
735.21 |
正常 |
4 |
3500162130 |
05091279 |
2016-08-22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5572.65 |
947.35 |
正常 |
5 |
3500162130 |
05091280 |
2016-08-22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5572.65 |
947.35 |
正常 |
6 |
3500162130 |
05099586 |
2016-08-24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236 |
40.12 |
正常 |
7 |
3500162130 |
05099587 |
2016-08-24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72 |
80.24 |
正常 |
8 |
3500162130 |
05099588 |
2016-08-24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72 |
80.24 |
正常 |
9 |
3500162130 |
05099589 |
2016-08-24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72 |
80.24 |
正常 |
10 |
3500162130 |
05099590 |
2016-08-24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72 |
80.24 |
正常 |
11 |
3500162130 |
05104811 |
2016-08-23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472 |
80.24 |
正常 |
12 |
3500162130 |
05104812 |
2016-08-23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236 |
40.12 |
正常 |
13 |
3500162130 |
05104813 |
2016-08-23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236 |
40.12 |
正常 |
14 |
3500162130 |
05104814 |
2016-08-23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236 |
40.12 |
正常 |
15 |
3500162130 |
05104815 |
2016-08-23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236 |
40.12 |
正常 |
16 |
3500162130 |
05116716 |
2016-09-28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74706 |
12700.02 |
正常 |
17 |
3500162130 |
05116717 |
2016-09-28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74706 |
12700.02 |
正常 |
18 |
3500162130 |
05116718 |
2016-09-28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74706 |
12700.02 |
正常 |
19 |
3500162130 |
05116719 |
2016-09-28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74706 |
12700.02 |
正常 |
20 |
3500162130 |
05116720 |
2016-09-28 |
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 |
水泥 |
74706 |
12700.02 |
正常 |
21 |
3500163130 |
03231196 |
2016-12-21 |
泉州多品商贸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制品成型机械 |
74542.74 |
12672.26 |
正常 |
22 |
3500163130 |
03231197 |
2016-12-21 |
泉州多品商贸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制品成型机械 |
68072.65 |
11572.35 |
正常 |
23 |
3500163130 |
03231198 |
2016-12-21 |
泉州多品商贸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78137.61 |
13283.39 |
正常 |
24 |
3500163130 |
03231199 |
2016-12-21 |
泉州多品商贸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78137.61 |
13283.39 |
正常 |
25 |
3500163130 |
03231200 |
2016-12-29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78137.61 |
13283.39 |
正常 |
26 |
3500163130 |
03231201 |
2016-12-29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78137.61 |
13283.39 |
正常 |
27 |
3500163130 |
03231202 |
2016-12-29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28 |
3500163130 |
03231203 |
2016-12-29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29 |
3500163130 |
03231204 |
2016-12-29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30 |
3500163130 |
03231205 |
2016-12-30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31 |
3500163130 |
03231206 |
2016-12-30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32 |
3500163130 |
03231207 |
2016-12-30 |
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33 |
3500163130 |
03231208 |
2016-12-30 |
福建享得乐达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99819.66 |
16969.34 |
正常 |
34 |
3500163130 |
03231209 |
2016-12-30 |
福建享得乐达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装修 |
63975.21 |
10875.79 |
正常 |
合计 |
|
|
|
|
|
1619068 |
275241.6 |
|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明细如下表:
序号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销方名称 |
开票日期 |
货物名称 |
金额 |
税额 |
认证结果 |
1 |
3502154130 |
01395362 |
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 |
2016-06-24 |
水泥P·0 42.5-纸塑复合袋 50kg-润丰 |
99913.25 |
16985.25 |
认证后失控 |
2 |
3502154130 |
01395363 |
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 |
2016-06-24 |
水泥P·0 42.5-纸塑复合袋 51kg-润丰 |
99913.25 |
16985.25 |
认证后失控 |
3 |
3502154130 |
01395364 |
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 |
2016-06-24 |
水泥P·0 42.5-纸塑复合袋 52kg-润丰 |
99913.25 |
16985.25 |
认证后失控 |
4 |
3502154130 |
01395365 |
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 |
2016-06-24 |
水泥P·0 42.5-纸塑复合袋 53kg-润丰 |
99913.25 |
16985.25 |
认证后失控 |
合计 |
|
|
|
|
|
399653 |
67941 |
|
因你公司已走逃失联,未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务检查工作,未提出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三、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取得以下主要证据资料在案为凭
证据资料① :检查人员从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及其登记注册资料复印件证实你公司状态为确立,法定代表人蔡世昌的身份证信息复印件;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的业主黄志鹏出具的书面说明证明该地址从未租用给泉州凯特创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使用,也未租用给蔡世昌,证明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为虚假;
证据资料②: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取的(2018)闽0503刑初196号复印件和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肖远芳的讯问笔录、肖远芳签字指认的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41家企业名称列表的复印件,证明你公司系肖远芳控制的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空壳企业。
证据资料③检查人员从你公司开户行泉州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取证账号为69******3的资金账户对账单,证明该公司存在大宗交易未收款和未付款现象。
证据资料④: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盖章确认的税务登记表、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清册、2016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发票领购使用情况清册、纳税人发票验交旧查询、已开具34份销项发票明细表、已取得4份进项发票明细表等有效复印件书证;
证据资料⑤: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出具的你公司取得4份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开具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证明》以及相应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证据资料⑥: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关于泉州市强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_发票违法案件的协查函,协查编号43505000121081829375)及协查函、《委托协查凭证货物清单》《委托协查凭证清单》打印件;
四、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76号)之规定,决定认定你公司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份,发票金额1619068 元、税额275241.6元,价税合计1894309.9元,决定认定你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发票金额399653元,税额67941元,价税合计467594元,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1年5月13日在《税务处理决定书》泉税稽处〔2021〕38号已对你公司让厦门策允贸易有限公司为自己虚开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泉州创卓杰发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进行认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第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2010〕2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你公司为他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行为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