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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州品飞服饰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11时0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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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泉州品飞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5MA33T7CM9C:

    我局于2022518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泉税稽二通〔2022011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查询系统显示为“非正常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下列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530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泉税稽二通 2022011

泉州品飞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5MA33T7CM9C: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规定,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518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泉州品飞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5MA33T7CM9C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园A1号北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及号码:陈德进、男、居民身份证350526********0539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0521日至202012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45份,金额433.63万元,税额56.37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5.64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62.01万元的行政处理,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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